8.我国台湾教育界的学者认为,“专业”是“指一群人在从事一种需要专业技术之行业”。其主要特征包括:完整的知识体系;长期的训练培养;客观的行事规范;适当的自主权利;严格的登照管制;高尚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的在职进修;健全的专业组织。
9.我国学者黄向阳认为,专业的基本标准可以概括为三组:首先,专业活动依赖并包含一套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它融专业服务、专业研究、专业学习于一体,属于脑力劳动或智力性实践,从业人员需要接受长期的专门的智力培训。其次,一门专业向社会提供某种具有一定独特性的公共服务。最后,专业具有广泛的高度自主性,作为这种自主性的前提保证,它对从业人员的入职和解职标准严加控制,并且厉行一套对专业行为既有约束力的伦理规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