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自己走到门口,等着出租屋的房主过来,询问使者的身份。
没过一会,一名秃脑袋的男人走过来,表情不安的说道:“警官,我是这间房的房主。”
“屋中的女人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来这里住的?”
“不知道。”
“你不知道!”
我脸色一变,盯着房主说道:“你的房子出了命案,你告诉我不知道住客的名字和入住时间,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警官,我对天发誓,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房主哭丧着脸说道:“我这房子是给农民工和来镇上打工的人住的,绝大多数都是男人租住,很少看到女住客,如果有女住客,我肯定能记住,这个人我真的没印象。”
“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是你的房客?”我问道。
“肯定不是。”
房主笃定的说道:“这间房子的租客是个男人,三个月前在我这办的入住,至于叫什么名字,我也没有记。”
“你!”
房主的前一句话,还让我颇为期待,可是后面那句话,差点给我气吐了血。
作为房主,他有义务,也有责任登记录入人的信息,他却告诉我没有记对方的身份信息。
也就是说,他的这间出租屋,根本就是个不合法的经营窝点。
我又继续问了几句,房主都是一问三不知。
房主所能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只知道来租房的是一个男人,时间是在三个月前,其他的就什么也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