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社会管理的整体格局包含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五方面内容,这一精辟表述明确了社会管理的管理主体与基本保障。2011年2月19日,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主题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对社会管理的服务客体和基本原则进行了言简意赅地阐述:“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由此可以看出,社会管理所要服务的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在具体开展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进一步强调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明确了社会管理的管理主体、服务客体以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对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具体内涵及基本要义进行总结。社会管理科学化,就是以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为管理主体,以健全法治为基本保障,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客体,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管理的基本原则,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根本目的的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