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各别的此在对呼唤有种种可能的领会并因而对呼唤会有不同的解释,呼唤所开展出来的东西还是明了一义的。呼唤的内容虽似漫无规定,然不可忽视呼唤的指向是无可疑问的。呼唤并不用先去试探寻索那被召唤者,也用不着任何标识来表明那被召唤者是否正是呼唤所要呼唤的。在良知中,“错觉”的出现并非由于呼唤的误认(误唤),而恰是由于听呼唤的方式。由于这种产生“错觉”的听的方式,呼唤未得本真的领会,而是被常人自身引入一种商谈式的自我对话之中,于是在其开展方向上遭到歪曲。
须得确认:我们所称的良知,即呼唤,是在其自身中召唤常人自身:作为这样一种召唤,它就是唤起这个自身到它的能自身存在上去,因而也就是把此在唤上前来,唤到它的诸种可能性上去。
我们不仅要弄清在呼唤中被唤的是谁;而且还要弄清:谁本身在呼唤?被召唤者与呼唤者的关系如何?必须怎样从存在论上来把捉这种作为存在关联的“关系”?只有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才能获得一种在存在论上充分的良知解释。
第五十七节 良知之为操心的呼声
良知从丧失于常人的境况中唤起此在本身。这个被召唤的本身是“什么”,仍还空无规定。当从操劳所及的东西出发作解释之际,无论此在首先与通常把自己领会为什么,这个“什么”反正都已由呼声跨越过去了。然而涉及本身这回事是明白无误的。不仅呼声之对被召唤者是“无视其人声誉”的,而且呼唤者也显然不确定。对于名衔、地位、出身和声誉这些问题,呼唤者不仅拒不回答,而且,他使人丝毫也不可能凭着以“世界”为指向的此在之领会来了解他,虽然他在呼声中绝不伪装自己。呼声的呼者决然远隔于任何一种知名,这是他的现象特征之一。让人拿去打量议论一番,有悖于这一呼者的存在方式。这一呼者的这种特有的不确定性与不可确定性并非虚无,而是一种积极的与众不同之处。这种与众不同之处宣泄出:呼者惟致力于“向……唤起”,他惟愿作为这一呼者被人听到,舍此不愿被人胡乱谈起。但若如此,不去管呼者为谁的问题岂不正适于对待这种现象?这对在生存上倾听实际的良知呼声来说是合适的;但要从生存论上分析呼唤的实际情况与听的生存性质,就不能不回答这一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