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笔录,然后拍照,按指纹。”
修觉得自己渐渐被当成罪犯,不由得恐惧起来。他拼命思考该怎么做才能摆脱危机,结果高个子警察凑近他:“然后文件会送交检察官,再决定要不要起诉。如果有罪,就得缴九千元罚金,但大部分都不会起诉。”
“只要坦白回答,就可以早点回去了!”警察小声地说。
听到九千元罚金,修稍微安心了。他并没有接受警方的说辞,但既然最糟糕的情况也只有那种程度,现在最好乖乖听从。修想要快点获得释放,去吃午饭。出于这样的念头,他答应做口供,只是写笔录实在很麻烦。
矮个子警察笨拙地敲着键盘,问他为何出现在歌舞伎町,得到LED灯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户籍地、出生地、学历、职历、收入、家族成员,甚至连身高、体重都要追根究底地问。
修来到警署快三小时,一连串的审问才宣告终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都超过两点了。
“你确认一下内容是否正确。”矮个子警察看着电脑屏幕,念出笔录的内容,“讯问人预先向嫌疑人声明无做出违反自我意志之供述后,予以讯问,嫌疑人主动做出如下供述:我在歌舞伎町的路上行走,想要吃午饭时,遇到警察盘查,结果藏在身上的手电筒小刀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