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色列军队摧毁了位于加沙地带北部的斯卡菲(Ramez al-Skafi)家园后,他不仅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还遭到了拘留。随后,他获得了一份“特殊的工作”。 根据英国《卫报》在10月22日的报道,30岁的巴勒斯坦人斯卡菲表示,在今年7月初的十多天里,他在以军的监视下,被带回了家乡舒贾伊亚的多个房屋中,成为了以军对抗饵雷(隐蔽的爆炸装置)和哈马斯武装分子的“人肉盾牌”。 “我想拒绝他们,但他们却开始殴打我,军官告知我没有其他选择,我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行事。”斯卡菲说道:“他们告诉我,我的职责是检查房屋,并向他们提供房主的相关信息。在巨大的压力下,我无路可退。” 强迫被拘留的巴勒斯坦人进入加沙的住宅和隧道,这一事件首次在半岛电视台今年6月和7月的报道中曝光。《国土报》在8月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收集了以色列士兵的证言,他们表示,被用作“人肉盾牌”的巴勒斯坦人被称为“shawish”,这个词源自土耳其语,意为“军士”。士兵们指出,这是一种经过高级军官批准的制度化策略。 据报道,将被拘留者当作“人肉盾牌”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日内瓦公约》,并且是以色列法律明确禁止的。对此,以色列国防军否认实施了“shawish”战术。 以色列军队在舒贾伊亚地区进行侦查,斯卡菲表示他被逼迫在该区域进行房屋搜索并向士兵传递信息。埃菲社 以色列国防军在一份声明中指出:“绝不允许在战场上被俘的加沙平民被用来执行任何可能危害他们的军事任务。”此外,以色列国防军已向地面部队明确传达了协议和指令,并表示《卫报》的相关报道已被“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不过,《卫报》从之前被拘留的巴勒斯坦人那里获得的证词,与半岛电视台和《国土报》先前的报道大致相符。 斯卡菲表示,在他被关押期间,有好几次被要求携带小型四轴无人机进入被搜查的房屋,以便以色列人可以通过无人机的内置摄像头观察房屋内部。“等我拍摄完这些房子的内部并离开后,他们就进入并开始进行破坏。” “每天,在他们完成那些事情后,会把我的手绑住,眼睛也会被遮住。只有在我用餐或被允许去洗手间时,他们才会解开链子。” “次日,我收到通知要与以色列士兵一同巡逻,这让我感到无比恐惧,因为眼前是一辆坦克,头顶盘旋着飞机。”他接着说:“当看守人员察觉到我的害怕时,他们对我说,‘他们知道你与我们在一起’。” 在搜索舒贾伊亚地区的第六天,以色列国防军遭到哈马斯枪手的攻击,枪战随即持续了很长时间。“在那段过程中,(以军士兵)将我视为‘活人盾牌’。我被置于中央,他们对哈马斯战士喊道:‘投降,否则我们就会杀了这个平民’。” 根据斯卡菲的回忆,以色列国防军最终击毙了那名孤身的哈马斯武装分子,并迫使斯卡菲进入该武装分子作为狙击手的阵地房屋,使用手机拍摄了尸体的画面。 直到舒贾伊亚地区的搜寻任务完成后,斯卡菲才终于获得了释放,随后他的镣铐被打开,发放给他一个装有食物和水的袋子,并告知他可以回家。很明显,此时的斯卡菲已经无法拿起这些包裹,但以军士兵告诉他,只有这个包裹能够证明他是以色列国防军的成员,这样在返回的路上他就不会成为以色列炮火的攻击目标。 关于巴勒斯坦被以军迫使充当“人肉盾牌”的消息频频曝光,相关的人权组织也发布了相关资料。 斯卡菲是《卫报》采访的三位巴勒斯坦人之一,他们提到曾经被以色列国防军所利用,负责进入与以色列士兵相距甚远的区域,探索加沙的未开发住宅和隧道。据向持不同政见的以色列退伍军人组织“打破沉默”(BTS)举报的消息人士称,这一做法相当普遍。 30岁的铁匠与农民萨瓦利希(Ismail al-Sawalhi)来自加沙北部的杰巴利耶难民营。他在7月被以军抓捕,地点位于南部的凯雷姆沙洛姆口岸附近。随后,他在拉法的清剿行动中,被迫作为以色列国防军的“人肉盾牌”工作了长达12天。“士兵们一直把我们当作挡箭牌,这样他们就能避免来自哈马斯的攻击。我们在他们手中就像是玩具一般。” 一位35岁的男子,来自加沙北部的贝特拉希亚,自称阿布·赛义德(Abu Said),他透露,在2月被拘留后,他也成为了“人肉盾牌”。“以军士兵在我身上装了GPS追踪器,并警告我,‘如果你试图逃跑,我们会开枪杀死你,我们会知道你的所在位置。’” “以军士兵让我去敲四栋房子和两所学校的门,要求人们撤离——首先是妇女和儿童,其次是男人。”这名男子还说:“在其中一所学校,局势相当危急,我大声呼喊让里面的所有人安静地离开,但就在这时,以军开始猛烈开火,我当时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赛义德表示,任务完成后,他被要求举起给予他的白旗才能离开该区域。“如果你不按照他们的指示行事,他们会毫不留情地杀了你。” 日内瓦公约是国际社会于1949年8月12日在日内瓦签署的四项旨在保护平民和战争受害者的协议。这四个公约分别是《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和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一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二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三公约)以及《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第四公约)。 依据第四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囚犯用作人体盾牌是禁止的。该条款明确指出:“不得利用受保护者(如囚犯)的存在,使某些场所或区域避免军事行动的影响。” 2002年,以色列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禁令,阻止以色列国防军实施被称作“邻居程序”的做法。该做法是指在动荡地区拘留一名巴勒斯坦人,要求其去敲邻居的门,以监督对该邻居住所的清剿行动。 然而,《卫报》承认,使用“人肉盾牌”的情况依然存在。2010年,两名以色列国防军中士因迫使一位9岁的巴勒斯坦男孩打开一些疑似藏有爆炸物的袋子而遭到降职处理。 关注中东和北非儿童权利的“人权观察者”比尔·范·埃斯维尔德表示:“联合国机构和‘人权组织’都有相应的案例记录,反复证明这种情况的存在,同时也有迹象表明以色列已意识到这一问题,但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他无奈地指出:“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将继续存在,这并不令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