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康德在三个月内并没有出版这部著作,因为它所涉及的问题的复杂性和叙述上的困难,远远地超出了康德的预料。事实上,《纯粹理性批判》是在九年后才出版的,但在这里,重要的是,康德已经提出了“纯粹理性批判”的新概念[26],并替自己的批判哲学制定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即把它区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两个部分,“纯粹理性批判”是属于第一部分的。
应当指出,把“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区分开来的观念并不是康德首创的。事实上,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里,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区分。在康德十分熟悉的莱布尼茨—沃尔夫传统中,这样的区分也得到了高度的重视。梯利写道:
沃尔夫根据灵魂的两种机能,即认识和嗜欲,把科学分成为理论的和应用的两种。前者包括本体论、宇宙论、心理学和神学,这都属于形而上学;后者包括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逻辑是一切科学的导论。[27]
实际上,这里讲的沃尔夫的“科学”也就是哲学,应用科学也就是实践哲学。康德显然继承了沃尔夫的思路,但他的独创性在于,他把理论理性无法把握的物自体或理念转换为实践理性的范导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