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有关系的两人作传的方法 两个人同作一件事,一个是主角,一个是配角,应当合传,不必强分。前面讲《贾生列传》,《汉书》比《史记》好。但是《韩信列传》,《汉书》实在不高明。班孟坚另外立一个《蒯通传》,把他游说韩信的话放在里边。蒯通本来只是配角,韩信才是主角。韩信的传,除了蒯通的话,旁的不见精采。蒯通的传,除了韩信的话,旁的更无可说。《汉书》勉强把他二人分开,配角固然无所附丽,主角亦显得单调孤独了。这种眼光,孟坚未始不曾见到,或者因为他先作《韩信传》,后来才作《蒯通传》,既作《蒯通传》,不得不割裂《韩信传》,这样一来,便弄得两面不讨好了。两个人同作一件事,两人又都有独立作传的价值,这种地方,就要看分在何人名下最为适当。《明史》左光斗同史可法两个人都有列传,两人都有价值。史是左的门生,年轻时很受他的赏识;后来左光斗被魏忠贤所陷,系在狱中,史可法冒险去看他,他临死时又再去收他的尸。《明史》把这件事录在《史可法传》中,戴南山又把这件事录在《左光斗传》中。分在两书,并录无妨。
同在一书,不应重见。比较起来以录在《左传》中为是。史可法人格伟大,不因为这件事情而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