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5 2002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各地区生态效益指标排名
4.3.2 各省(区、市)贸易生态效益分项指标的比较
1.贸易环境效益指数
贸易环境效益指标在贸易生态效益指标中所占权重为60%,相比于贸易资源效益指标,该指标对贸易生态效益指标的贡献较大(见图4-7),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同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基本保持一致。
图4-7 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与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对比
2010年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为0.088,有7个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标高于平均值,分别是西藏、青海、海南、甘肃、贵州、宁夏和内蒙古,从地理位置归属来看,均属于西部地区。其中贸易环境效益指数最高的是西藏,为0.838;其次是青海,为0.414。而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后10位的地区分别是江西、四川、广西、辽宁、山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除江西、四川和广西外,其他均属于东部地区。其中广东、江苏和浙江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值位于最后3位。这也验证了我们前文关于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结论,贸易规模越大,其贸易环境指数就越小,相应的贸易生态效益水平也就越低。
从区域划分来看,对于贸易环境效益指数,除海南外仅有西部地区的该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值,中部和东部地区差别不大,均远小于该指标的全国平均值。西部地区该指数平均值为0.168,其中最高的是西藏,为0.838,最低的是广西,为0.011。在贸易环境效益指标的前10名中,西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西藏、青海、甘肃、贵州、宁夏、内蒙古和云南。中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036,其中最高的是吉林,为0.084,最低的是江西,为0.014。东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039,其中最高的是海南,为0.363,最低的是广东。在贸易环境效益指标的后10名中,东部地区占据了7个,分别是辽宁、山东、上海、福建、浙江、江苏和广东。东部地区除海南外,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均处于0.001~0.020,海南拉高了东部地区贸易环境效益指数的平均值,若不考虑海南,则东部地区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平均值仅为0.007,远低于中部地区该指标的平均值。